國務院法制公布商標法修訂草案 擬擴大注冊商標形式
國務院法制辦9月2日公布了商標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記者注意到,意見稿增加了可注冊的標識類型,允許注冊“聲音”,即音響商標。
對此,專家們看法不一。
商標形式一直伴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而不斷創新,由傳統的平面文字、圖形商標,到三維立體、顏色商標,再到現在的聲音、氣味、動態商標。
為了與時俱進,我國商標法二次修訂時,就增添了立體商標這一新內容,使得我國商標保護制度更加完善。
不久前,德國一家公司向我國申請注冊聲音商標,但因我國尚未對以音符編成一組音樂或以某種特殊聲音能否作為商標注冊的加以規定,故有關部門以缺乏法律依據駁回了該公司的申請。
但是,在一些國家和地區,聲音、氣味、動態商標已經得到了法律認可。根據《國際商標法》規定,聲音、氣味都可以注冊成商標,很多國家的《商標法》對聲音商標設立了可操作的注冊程序。特別是聲音商標,美國、歐盟、新加坡、澳大利亞、韓國、印度、中國香港、中國臺灣等國家和地區,都已經可以進行聲音商標(伴以聲音的樂譜、聲波圖譜、音頻存儲格式等表現形式所提供的便利)的注冊。美國全國廣播公司的NBC三響音階,是美國專利商標局注冊的第一個聲音商標;雅虎公司的“Yodel”成為了印度2003年允許聲音進行商標注冊以來的第一個成功注冊案例;我們所熟知的諾基亞、英特爾等聲音也已經在美國、新加坡等國家成功獲得注冊。
有專家認為,在這次修法過程中,對聲音商標的新規定,體現了商標的本質特征和主要功能?!翱梢曅浴辈⒉皇巧虡说谋举|特征,“識別性”才是商標的本質特征。這一新的規定,為今后我國商標類型的擴大提供了法律依據。
但是,也有專家建議不把聲音商標保護寫進商標法。原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副主任歐萬雄說,比如我國地域遼闊,方言太多,相同近似的發音實際上內容差別太大,一旦允許聲音注冊商標,問題會很多,不便于審查,也不便于保護。
來源: 法制網